
作者:原生骤雨更新时间:2025-04-08 04:04:45
“我一直以为我的朋友歇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台冷酷的推理机器,爱情绝不会出现在他的头脑里……直到有一天,他对我说他遇到一个有趣的女孩。”“六个月后,他告诉我,他订婚了。”穿到十九世纪末的英国乡村,伊莱莎成为了一名糕点师,闲暇之余给生活杂志投稿。她过着宁静的生活,计划着去伦敦看女王的登基庆典。后来,她发现自己的姐姐是名著《苔丝》的女主角。用一把火毁掉苔丝的犯罪现场,她登上逃离的火车,误入了杀人现场。与杀人犯生死搏斗时,一个男人从天而降,救了她——的对手。福尔摩斯:“所以这就是你拒绝我求婚的原因?”伊莱莎翻了个白眼:“我终于明白侦探小说为什么不能加入感情线了,你被我不幸地毁掉了。福尔摩斯先生,这就是你的大脑推理出的结论吗?”“但是你爱我,不是吗?”“或许吧——我爱的是埃斯科特,那个由你假扮的、已经消失了的幻影。”【阅读指南】1.十九世纪落地写实向,没有怪力乱神,福尔摩斯是原著版2.虽然是原著版但必然ooc3.没有大纲,不排除文案有诈骗可能* 侦探小说的大忌[综名著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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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。 它说,从前它也跟其他的鸟一样,在白天唱歌,可它被人抓住了。 它便学聪明了,改成夜晚唱歌。 ——傻鸟。 为了避免自己被举证谋杀,她要去干一件真的跟谋杀性质相同的事。 这跟波塔利斯有什么区别? 伊莱莎深沉地说:“我就是一只傻鸟。” “是什么让你发出了哲人的感叹?”玛丽·科莱小姐的声音伴随着春风送过来,“省察别人总会得罪人,但省察自己就没有服用毒参的风险了。” “我没有您想的那么高尚,虽然我在骂自己是一只‘傻鸟’,实际上我在诅咒那个抓住傻鸟的人——我被她玩弄了。” 夫人给她玩了个文字游戏,她烧掉了“衣服”,指的是从她那身凌乱的装扮里随便提出一件纺织品烧掉。 ...
重生在封神大战之前的上古时代,李长寿成了一个小小的炼气士,没有什么气运加身,也不是什么注定的大劫之子,他只有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修仙梦。为了能在残酷的洪荒安身立命,他努力不沾因果,杀人必扬其灰,凡事谋而后动,从不轻易步入危险之中。藏底牌,修遁术,炼丹毒,掌神通,不动稳如老狗,一动石破天惊,动后悄声走人。本来李长寿规划中,自己会一直躲在山中平安无事的修行成仙,直到有一年,他的老师父静极思动,又给他收了个师妹回来ps暂时不开新群,五群(1o98711961)壹群(474o95492)2群(836797636)3群(398929196)肆群(1o71o59242)贯彻到底,轻松修仙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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